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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实验技术专业(高、中级)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08-30 15:27:00  浏览: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文件

汽院人发[2019 ] 13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实验技术专业(高、中级)

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7〕112号)中关于下放实验系列水平能力测试权限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度实验技术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2019年度实验技术专业(高、中级)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学校高校教师、实验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校职改办和教务处共同组织开展。

二、测试对象

凡拟申报评审实验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不具有2017年及以后取得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的,均可以申报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三、测试内容及方式

测试采取答辩及专家随机听课相结合的方式。答辩环节主要由个人陈述(5分钟内)和专家提问组成,专家主要根据教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个人实验业绩情况进行提问。

四、测试程序

(一)专家随机听课环节: 第三周

(二)答辩环节:2019年9月24—28日(具体安排见通知)

(三)专家评审:时间同上

五、测试成绩及排名

测试成绩以答辩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随机听课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最终以专家评审投票结果进行排名。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参加实验技术专业水平能力测试人员须填写附件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实验技术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及个人实验课程表(电子版)、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并于9月12日上午下班前上报人事处。

(二)根据省职改办相关文件精神,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通过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校职改办发放合格证书。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三年。

(三)测试费用按鄂人社函[2011]383号和鄂财综发[2011]32号文收取,高级100元/人,中级50元/人。

联系人:周莉莉王琳联系电话:8243394

人事处(职改办) 教务处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