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所有入职手续及工资调整手续,需在每月10日前完成。 1、新入职员工根据职工履历表,报道通知单、起薪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详细》
叶婷、李银0719-8243530
教师如有买房、贷款等需要开具收入证明的情况,持相关有效证明至人事处薪酬科可办理本人收入证明,如有固定模板要求请携带电子版。办理流程…详细》
按照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推进部署安排,我校编制内教职工尚未正式参保,教师如有买房、调动等需要开具社保证明的情况,持相关有效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