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推进部署安排,我校编制内教职工尚未正式参保,教师如有买房、调动等需要开具社保证明的情况,持相关有效证明至人事处薪酬科可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如有固定模板要求请携带电子版。办理流程、联系方式及需要材料如下:
1、本人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校园卡到人事处薪酬科501办公室办理;
2、他人代办:携带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或校园卡及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至人事处薪酬科501办公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