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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选拔教师系列职称评委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师资科  时间:2015-03-25 14:38:00  浏览:

各二级学院: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报送省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专家人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并于4月1日之前将人选名单报给我们。

人事处

2015年3月25日

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报送省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专家人选的通知

2015-03-24 [文号]:鄂教师函〔2015〕3号 来源:教师处

各相关学校:

按照《关于征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专家人选的通知》(鄂职改字[2015]48号)文件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省高等学校教师、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省中小学教师(省直)、省实验技术人员等四个高级评委会建设,提高评审质量,扩大评委专家的遴选范围,省教育厅职改办将对这四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进行调整、更新和完善。现将推荐报送评委专家的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现在湖北地区工作,具有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原已入库的专家学者,不再重复征集。

二、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政策,有奉献精神,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身体能适应评审工作要求。年龄限定在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内。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稳定的专业方向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本校、本专业(学科)的拔尖人才和专业权威,具有担当本专业(本学科)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

4.担任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并聘任3年以上,在同行专家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其中,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委专家,要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遴选推荐。

5.国家、省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优秀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各类中青年专家优先入选。

三、推荐方式

此次推荐报送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同一专家只能选择一个高评委进行申报。申报推荐评委专家须填写全省统一的《高评委入库信息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四、有关要求

1.评委专家库建设是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请各单位重视这次评委专家的推荐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按时完成评委专家库的推荐和报送工作。有硕士点、博士点高校相关专业要推荐评委专家。

2.推荐的评委专家必须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广泛性,中青年专家要占一定比例,专任教师优先考虑。45岁左右的中青年专家应占三分之一以上。

3. 推荐的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评委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高职高专学校必须是“双师型”教师(即“双证”教师或“双职称”教师)。

4.推荐的中专学校教师系列评委专家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是学校较强专业的学术带头人。

5.推荐的中小学教师系列评委专家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或湖北名师优先。

6.推荐的实验技术系列评委专家需具有实验系列高级职称或从事实验室管理相关工作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7.所在单位汇总填写《高评委会入库评委专家信息汇总表》并分专业对所推荐专家进行排序。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4月25日之前以下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改办(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jsglc1509(at)163.com)。

1、《高评委会入库评委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分高等学校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省直)、实验技术人员等4个系列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2、各专家所填写的《高评委入库信息表》一式两份。

联系人:曾翔宇 彭张冲 电 话:87328142

邮 箱:jsglc1509(at)163.com

省教育厅职改办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教育厅15楼教师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