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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4年度二、三级教授申报通知(汽院人发[2014]21号)

发布者:人事室  时间:2014-10-29 11:00:00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4]549号)精神,现将2014年度学校二、三级教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现受聘在教授三、四级岗位上,满足申报二、三级教授条件的人员。(具体条件请见附件3、附件4)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10月29日,发布通知,由各院(部)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授填表申报。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分别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二级教授申报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三级教授申报表》(量化条件)、或《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三级教授申报表》(直接条件)。

(二)材料审查

各院(部)审查申报人员所填表格是否规范、所填内容是否真实、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经审查合格后,填写书面推荐意见,于11月5日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人事处将申报材料与资格审查意见会同交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并汇总。

(三)评审推荐

11月10日前,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根据省人社厅下达的岗位推荐数,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形成拟推荐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公示。

(四)上报材料

11月13日前报送推荐人选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二级教授申报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三级教授申报表》(量化条件)、或《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三级教授申报表》(直接条件),

交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文档请发至chengh_rs@huat.edu.cn。

(二)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后退回,复印件(A4纸)按下列次序装订成册:

1、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原件;

2、科研项目批文、获奖证书、成果原件;

3、各类平台证明材料。

四、申报材料说明

(一)申报三级教授填表时:

1、符合直接条件申报人员

请填写附件2-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三级教授申报表》(直接条件),并提供符合直报条件的科研、奖励证明材料。

2、符合量化条件申报人员

请填写附件2-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三级教授申报表》(量化条件)。“个人业绩评分”栏目中只填写按《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三级教授岗位申报条件(试行)》(汽院人〔2014〕26号)中“申报教授三级岗位计分表”标准可得分的项目,无得分的项目自行删除。

(二)时间截点:取得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业绩材料等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

(三)各类平台证明材料中,要有相关批文。

(四)三级人员填表时,“个人业绩评分栏目”中可自行增加或删减行。“个人业绩评分档目”中“类别”、“序号”等与“申报教授三级岗位计分表”中要一致。同一序号有多项成果的,可插入相同序号行来填写。

(五)对已实现成果转化或大面积推广应用,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须提供权威部门证明材料。

(六)“双肩挑”教师在所归属院(部)申报。

(七)支撑材料提供不全的不予接收。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