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汽院院发[2009]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申报我校2014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申报及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基金申报
满足管理办法中申报条件,未曾获基金资助的人员,填写《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表》(一式1份),由所在院系签字盖章后于10月28日前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至人事处梁露。填表前请仔细阅读管理办法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实施流程》。
二、博士基金结题
已获博士基金资助,满足管理办法中规定结题条件,且尚未结题人员,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一式1份),于10月2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交人事处梁露。
各类表格文件见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档目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