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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人才需求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4-09-12 08:17:00  浏览: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文件

汽院人发[201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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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人才需求计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确定我校2015年人员需求计划,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对象

依据学校和各单位事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现有人员编制及年龄、学历学位、学缘构成等因素制定本单位进人计划,引进对象主要为专职教学、科研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

二、教师岗位录用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服务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

2、①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英语水平优异。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辅导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副教授或相当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教授或相当职务者,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及以上。

②引进或调入的各类人员第一学历应为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双证齐全。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三、需求计划填报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用人需求,慎重、准确地填报本单位的需求计划,明确岗位、专业名称、学历、职称及需求人数。各单位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在《2015年人才需求计划呈报表》(附表一)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教师岗位的用人需求要结合学科建设需要,明确研究方向等;其他岗位的用人需求需结合本部门业务需要,填写《岗位说明》(见附表二)。

3、辅导员的引进计划统一由学校学工部报送。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用人需求进行申报,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协商、调整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予以发布。

2、请各单位于2014年9月18日前将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送交人事处。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

2014年9月12日

附表的电子版可以从“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附表一:

2015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才需求计划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时间: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岗位

应届生(人)

调入(人)

合计(人)

备注

博士

硕士

教授

副教授

填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

附表二:

岗位说明

岗位名称

所属部门

岗位要求

工作内容

备注

注:引进非教师岗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