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文件
汽院人发[2014]07号
关于推荐十堰市质监局专家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十堰市质量局有关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文件
详见附件1、2。
二、推荐程序
1、个人报名。个人填写《十堰市技术标准专家登记表》(附表3),A4纸打印,一式一份,将纸质和电子版于3月28日前交人事处梁露,同时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2、学校审核后向市质量局推荐。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