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文件
汽院人发[2014]06号
关于2014年度青年教师出国留学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省属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函[2014]13号)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4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实验室研修,在外留学期限一般为6个月。
2、所需经费约8万元。其中省教育厅承担每人2万元的费用,学校和个人按7:3分担余下6万元左右费用;
3、选派专业领域为我省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品牌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青年骨干教师。
4、国家和省教育厅于2014年6月份公布录取结果,一经录取,被录取人员留学国别和留学期限不得更改,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5年12月31日,逾期自动取消。
二、人选要求
从我校省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品牌特色专业中科研骨干中选拔。要求具有博士学历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69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需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并要求外语合格,外语达标条件见附件1。外语水平未达标者,须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外语水平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2、已获留学资格的人员不得再申报。
3、由于一旦录取后留学国别等不得更改,请申报人员慎重选择留学目的地。我校与加拿大、美国有关学校有合作关系,申报人员可优先选择相关学校。相关信息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与美国及加拿大合作大学名称及主页》(见“资料下载”中“2014地方合作出国留学项目资料”里附件2)。
四、报名要求
1、个人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出国进修申请表(青年项目)》(附件2),所在院系签署意见。
2、于2014年3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交人事处。逾期未交视作放弃。联系人:周鹏。
3、报校主管领导审核后,国际合作交流处、人事处通知拟选派人员填报其它相关材料。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
2014年3月21日
附件1:
湖北省教育厅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5、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的外语水平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6、曾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的外语培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7、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其中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或相当于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能力水平考试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
附表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出国进修申请表(青年项目)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出国进修申请表(青年项目)
填表日期 2014年3月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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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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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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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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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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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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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岗位 |
教师 |
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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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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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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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学国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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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学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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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学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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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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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返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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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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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类型 |
青年项目 |
个人出国研修计划 |
研修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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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科研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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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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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双语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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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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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2014年3月日 |
人事处意见 |
签章: 2014年3月日 |
分管校领导意见 |
签章: 2014年3月日 |
分管校领导意见 |
签章: 2014年3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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