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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人才政策速递⑬|湖北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

    发布者:  时间:2022-09-28 11:01:01  浏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安排,省科技厅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服务,选派科技人员到基层一线服务,激活了县域创新创业动能,把科研成果转化为“三农”发展的现实生产力。本期,省科技厅就湖北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类型、选派程序及时间、选派对象、政策措施等,梳理解读相关政策。

    一、科技特派员制度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亲自总结基层实践、科学深化提升、大力倡导推进的一项重要的农村工作机制。它是源于基层探索、群众需要、实践创新的制度安排,主要目的是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与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2009年起,湖北省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以来,累计选派5.35万余名科技特派员下基层服务,实现所有涉农县(市)全覆盖。2022年启动万名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在全省掀起了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新高潮,选派科技特派员人数达到了历史新高,当年全省在服科技特派员11826人,服务10000余家创新主体与经济实体。

    二、我省科技特派员选派类型

    我省科技特派员现行选派采取科技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委任制、往届科技特派员推荐留任制和重点领域揭榜制等三种方式进行。

    1.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委任制。在选任年度期间,对已在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或由科技部门认定的平台提供技术支持的科研团队,各级科技特派员管理部门可委任其作为相应级别科技特派员,加强成果示范对接,强化与创新主体合作推广,将科研成果更多地应用于乡村振兴。

    2.往届科技特派员推荐留任制。在上届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获评优秀等次,或对服务单位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经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核准,可连任为相应级别科技特派员,进一步强化科技人员服务乡村振兴的科学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3.重点领域科技特派员揭榜制。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精准收集基层科技人才需求,由相应科技管理部门论证遴选后统一张榜,科技人员结合自身专业和服务优势深入对接基层需求,进行双向选择,开展线上线下人才揭榜,强化人才精准对接。

    三、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程序及时间

    省级科技特派员两年选派一次,一般在当年下半年启动。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技术人才需求征集、并报送项目委任制科技特派员和往届科技特派员推荐留任制名单;省科技厅将各市州技术人才需求进行论证遴选后统一张榜,符合要求的科技人才在线进行揭榜,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和接收企业(单位)进行综合评定。省科技厅对市(州)报送名单进行审核审定。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协议签订后开始服务,服务期为两年。具体时间请留意湖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湖北科技微信公众号、湖北科技特派员微信公众号和湖北智慧农村网等通知公告。

    四、科技特派员选派对象及基本条件

    选派对象:科技特派员主要是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农村乡土拔尖技术人才、农民科技致富带头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等自然人。原则上应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志愿到农村一线从事科技创新创业服务;2.具有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特长、技能和实践经验;3.具有适应农村工作环境的身体条件。

    五、科技特派员政策优惠措施

    1.科技特派员生活补贴与人身保险。省科技厅按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科技特派员差旅补助和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中科技特派员差旅和生活补贴,由省科技厅拨付到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再由单位转拨到科技特派员个人银行卡内)或者直接拨付到科技特派员个人银行卡内,具体标准参照各种人才补贴标准确定,在年度部门预算中予以明确;科技特派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省科技厅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统一购买。

    2.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间人事政策。普通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事业单位对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在5年时间内实行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编制和可以晋升职务职称的政策,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对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业的,在5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期满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业或回原单位工作。

    3.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间保障机制。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为省级以上科技特派员的,其职级、编制、工资(含津贴)待遇在原单位实行“三不变”;其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奖与在服务单位的工作绩效“三挂钩”。科技特派员在选派工作期间,开展服务满一个派出期并考核为优秀的,在职称评聘和职务(岗位)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金融、保险等机构面向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创新,支持各类基金、投资机构及个人为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