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家工作。2021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着力打造一支思想政治过硬、创新能力拔尖、业绩贡献显著、领军作用突出的高素质专家队伍。本期,省人社厅就专家选拔、管理、服务等,梳理解读相关政策。
一、湖北省专家层次
目前,由省委或省政府授予专家称号的专家共有三类:湖北省特级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
1、湖北省特级专家
定位国内领先,重点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技术攻关中,取得原创性、引领性、突破性创新成果的顶尖人才中选拔。
2、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定位省内领军,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创新中取得重大创新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领军人才中选拔。
3、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
定位区域行业拔尖,从科技、教育、宣传、文化、卫生、农业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基层工作一线,具有较强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甘于奉献、业绩一流且发挥骨干作用的拔尖人才中选拔。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也纳入选拔范围。
二、湖北省专家选拔频次
我省于2021年实施新一轮专家制度。湖北省特级专家每3年开展一次选拔,每次选拔10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每2年开展一次选拔,每次选拔50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每2年开展一次选拔,每次选拔100人。
三、湖北省专家作用发挥机制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单位,建立首席专家制度,“名师带徒”导师制度、专家助理制度、专家讲学制度,各级政府围绕基层需求组织推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发挥专家在创新示范引领、培养后备人才、服务基层一线的作用。
四、湖北省专家激励政策
1、授予专家称号
湖北省特级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由省委、省政府授予专家称号、颁发专家证书;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由省政府授予专家称号、颁发专家证书。
2、发放专家津贴
湖北省特级专家发放专家津贴45万元,分3年发放;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发放专家津贴6万元,分2年发放;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发放专家津贴3万元,分2年发放。
3、在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中予以倾斜
事业单位的湖北省特级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可按程序和条件参与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的选聘,并予以倾斜。
4、单位配套奖励
专家所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当年入选专家配套奖励。
5、项目申报支持
专家申报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项目,领衔承担重大工程建设任务,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或支持。
6、收入分配支持
鼓励事业单位对专家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鼓励企业完善技术要素和创新成果参与分配机制,对专家实施股权激励和分红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7、纳入“楚才卡”服务对象
湖北省特级专家纳入“楚才卡”A卡服务对象;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纳入“楚才卡”B卡服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