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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答辩
发布者:师资科:王琳 时间:2021-05-10 16:20:08 浏览:
实践期满后,学校发布考核通知,教师撰写个人总结并填写《工程能力培养考核表》,人事处组织评委对教师进行考核答辩,以文件形式公布培养考核认定结果。
附件【
5.《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青年教师工程能力培养考核表》.docx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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