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办理

领取退休相关待遇

发布者:叶婷、李银  时间:2021-05-10 11:48:55  浏览:

1、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彩色1寸或两寸照片,有独生子女证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2、如有2014年10月前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奖励证书,请带原件与复印件一并交至人事处薪酬科501室;

3、人事处薪酬科到十堰市人社局进行退休相关手续办理,并核算退休待遇。于退休次月起领取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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