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住建局《关于促进十堰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2020年6月以来在堰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的毕业生,符合《通知》第二条“保障大学生安居”相关条件,可按政策申请相应补贴。
具体通知详见十堰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https://www.shiyan.gov.cn/xxgk/zc_67263/qt/202207/t20220704_35323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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