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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面试公告

发布者:  时间:2022-05-20 14:11:08  浏览:

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公开招聘管理办法》(汽院发〔2021〕7号)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非教学专技岗位(硕士)面试工作安排,为做好面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

面试地点:中国工程科技十堰产业技术研究院(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西城大道1号),参考路线详见附件1。

二、面试人员名单

考生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面试程序

(一)面试考生按岗位及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二)面试试题由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三)考生按抽签和分组顺序依次进行面试;

(四)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五)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即为考生面试成绩,并在本网站公布。

四、面试考生守则

(一)面试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岗位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毕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试题,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十二)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防疫须知

(一)考生应加强自身健康监测,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招聘单位。考生须如实、完整填写《个人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附件3),由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二)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近期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面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三)考生除在接受身份验证、面试答题、就餐期间可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

(四)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通信行程卡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试区域。

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37.3℃的,或考生在进入面试考点期间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的,应立即主动告知工作人员,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备用隔离候考室观察候考,作为报考职位最后一个面试者,在备用视频面试考场面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根据湖北省和十堰市疫情防控(5月19日17时更新)有关通告: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实施“10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中高风险地区解除后,隔离措施自动解除。所有外省来返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提高入场效率,请提前打印),并在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落地查的基础上,第3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请考生进一步关注湖北省和十堰市疫情防控相关通告。

(五)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六)面试完成后,考生按规定依次有序、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七)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该须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温馨提示: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住宿,并熟悉考试地点,以免贻误考试。

以上公告,请相互转告。

 

附件:1.参考路线

 2.考生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考生个人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