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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的通知(汽院人发【2018】9号)

发布者:师资科  时间:2018-04-09 09:55:00  浏览:

校属各单位:

为提升青年教师教学素养、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加强学术交流和校际合作,为学校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后备骨干力量,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12号)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学项目类别

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根据教育厅分配名额,我校可推荐3名教师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到高校访学。访学结束时必须获得相应证书。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我校选派人员条件为: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年龄45岁以下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年龄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的教师;

3、正在进行博士学历学习,或取得博士学位不满三年者不得申报。

4、已从事过访学的教师不得重复申请。

不满足上述条件者,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推荐与审核程序

申报人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及《高校推荐人选一览表》,由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同意后(申请访学学校及导师需签字盖章同意),于2018年4月12日中午下班前交人事处梁露(交纸质版三份和电子版),由人事处上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推荐至省师资中心。请各单位务必按时申报。

“武汉中心”主页:

三、其它有关事项

1、申请者应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2、访问学者申请者须确定三个志愿,以便于第一志愿落选时及时协调至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3、纸质《推荐表》须填写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意见、学院/系推荐意见、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电子《推荐表》同样须填写推荐意见。

4、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推荐表及其他相关要求见

5、请务必按期申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详细的工作安排及申请注意事项,请务必仔细阅读武汉中心主页《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详见附件,或登录下列网址查询: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

2018年4月8日

附件:

省高师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附: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