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十堰人才政策速递⑦|支持人才科技创新政策

    发布者:  时间:2022-09-28 20:15:20  浏览:

    一、新遴选的省“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申报条件有哪些?

    1.创新团队由1名带头人、5名左右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中近两年内从省内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占1/3以上。团队负责人一般应承担过国家和省重大科研任务,或取得过国家级和省级科学技术奖。

    2.创新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一般应拥有省部级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

    3.申报的项目处于光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芯片、汽车、新能源与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或行业水平的前沿,应针对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开展。为列入单位发展规划、准备启动实施的项目,已经实施的时间不超过一年(2021年7月1日以后)。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申报通知。

    咨询电话:十堰市科技局对外合作科 0719-8677761

    二、市“科技领军人才”包括哪些?

    ◆市级科技领军人才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是依托企事业单位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课题研究的技术专家、科研项目负责人。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是开展科研成果转化、自主创业的科技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青年拔尖人才是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产业等领域中德才兼备、表现突出、行业公认,专业能力强、创新活力足、成长空间大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申报通知。

    咨询电话:十堰市科技局对外合作科 0719-8677761

    三、对入选市级科技领军人才如何进行扶持?

    ◆对入选的科技领军人才,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连续支持3年。

    ◆入选的科技领军人才可享受“武当人才卡”银卡政策待遇。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入选人才牵头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重大技术攻关,优先推荐申报各级科技项目、科学基金,优先配套建设实验室、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

    ◆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重点人才荣誉和人才项目。

    ◆组织入选人才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研修培训、产业技术需求对接、到知名企业考察学习等活动。

    咨询电话:十堰市科技局对外合作科 0719-8677761

    四、市“双创战略团队”包括哪些?

    市级双创战略团队包括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自主创业战略团队。

    科技创新战略团队是指以科技创新技术带头人为核心,创新业绩显著或有较大的创新潜力,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图,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人才群体。

    自主创业战略团队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落户十堰创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优秀团队。

    具体申报条件见申报通知。

    咨询电话:十堰市科技局对外合作科 0719-8677761

    五、市“双创战略团队”支持政策有哪些?

    对入选的市双创战略团队实施一年期培育,培育期满对团队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团队20万元经费支持。

    咨询电话:十堰市科技局对外合作科 0719-8677761

    六、对“武当人才卡”持卡人与企业联合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持政策有哪些?

    支持持卡人与市内企业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奖励300万元、100万元。

    对新认定的省级产业创新联合体、企校创新联合中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

    咨询电话:十堰市科技局规划财务科 0719-8115546

    七、“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政策有哪些?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咨询电话:十堰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0719-8653777

    十堰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0719-8113031

    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政策有哪些?

    对主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开区)首次认定、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连续3年享受国家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的优惠。

    咨询电话:十堰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  0719-8652714

    十堰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0719-811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