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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人才政策速递⑤|着力打造新时代高素质专家队伍

    发布者:  时间:2022-09-15 12:00:09  浏览: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家工作。2021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着力打造一支思想政治过硬、创新能力拔尖、业绩贡献显著、领军作用突出的高素质专家队伍。本期,省人社厅就专家选拔、管理、服务等,梳理解读相关政策。

    一、湖北省专家层次

    目前,由省委或省政府授予专家称号的专家共有三类:湖北省特级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

    1、湖北省特级专家

    定位国内领先,重点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技术攻关中,取得原创性、引领性、突破性创新成果的顶尖人才中选拔。

    2、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定位省内领军,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创新中取得重大创新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领军人才中选拔。

    3、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

    定位区域行业拔尖,从科技、教育、宣传、文化、卫生、农业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基层工作一线,具有较强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甘于奉献、业绩一流且发挥骨干作用的拔尖人才中选拔。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也纳入选拔范围。

    二、湖北省专家选拔频次

    我省于2021年实施新一轮专家制度。湖北省特级专家每3年开展一次选拔,每次选拔10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每2年开展一次选拔,每次选拔50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每2年开展一次选拔,每次选拔100人。

    三、湖北省专家作用发挥机制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单位,建立首席专家制度,“名师带徒”导师制度、专家助理制度、专家讲学制度,各级政府围绕基层需求组织推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发挥专家在创新示范引领、培养后备人才、服务基层一线的作用。

    四、湖北省专家激励政策

    1、授予专家称号

    湖北省特级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由省委、省政府授予专家称号、颁发专家证书;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由省政府授予专家称号、颁发专家证书。

    2、发放专家津贴

    湖北省特级专家发放专家津贴45万元,分3年发放;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发放专家津贴6万元,分2年发放;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发放专家津贴3万元,分2年发放。

    3、在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中予以倾斜

    事业单位的湖北省特级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可按程序和条件参与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的选聘,并予以倾斜。

    4、单位配套奖励

    专家所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当年入选专家配套奖励。

    5、项目申报支持

    专家申报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项目,领衔承担重大工程建设任务,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或支持。

    6、收入分配支持

    鼓励事业单位对专家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鼓励企业完善技术要素和创新成果参与分配机制,对专家实施股权激励和分红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7、纳入“楚才卡”服务对象

    湖北省特级专家纳入“楚才卡”A卡服务对象;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纳入“楚才卡”B卡服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