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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孙海明等为新入职青年教师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10-16 10:02:00  浏览:

关于聘请孙海明等为新入职青年教师

指导老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新入职教师的培养,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与指导办法(试行)》(汽院院发〔2009〕27号)文件精神,现对2019年新入职教师实行导师制。根据《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需为我校参培教师配备返岗教研阶段指导教师。相关青年教师及指导教师名单附后。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对照文件要求,指导教师、被指导青年教师(含国培学员)和所在二级学院共同签订《青年教师培养协议书》,于2019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备案。培养指导期满后,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与指导办法(试行)》进行考核并兑现相关待遇。

附名单:

序号

所在单位

姓名

指导老师

1

机械工程学院

陈俊妍

孙海明

2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隋纪祥

黄海波

3

鞠芳蓉

付勇智

4

梅宇

史旅华

5

徐联冰

陈宇峰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荣创(同时参加国培)

肖海峰

7

汽车工程学院

毕崟(同时参加国培)

姚胜华

8

金家琛

邓召文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谢超

董文波

10

王亚娟(国培)

孙绪兵

11

外国语学院

胡康娜

王辰晖

12

汪梦楚(国培)

杨荣广

13

理学院

吕亚楠(同时参加国培)

刘开拓

14

胡蝶

胡玥

15

徐新林

周骁

16

何明耀

王晴岚

17

汽车工程师学院

刘墨楠

王思山

18

何超

龚家元

19

梁黄黄

周海鹰

20

体育课部

王凌飞

余超

21

教师发展中心

黄萌颖(同时参加国培)

张琴

22

经济管理学院

温尔康(国培)

周恩德

注:1、王亚娟、汪梦楚、温尔康三名教师培养期半年,其余教师培养期一年。

2、协议书请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人事处

2018年10月14日

协议号:年号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指导协议

青年教师(甲方):姓名职称单位

指导教师(乙方):姓名职称单位

所在院系(丙方):

一、培养目标

1、通过指导教师的言传身教,使青年教师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忠诚学校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

2、通过指导,进一步夯实基础,使青年教师具备较为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教学能力,能胜任一至二门专业基础课和相关专业课的教学。

3、通过指导,巩固、深化青年教师所学专业知识,确定科研方向,具备一定的科研、教研素质与能力。

二、培养期限:

培养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培养内容、职责和要求

(一)青年教师(甲方):

服从所在院系安排和指导教师指导,完成下列工作:

1、到实验室协助指导实验,并完成拟开课程的全部实验项目;

2、承担辅导员工作;

3、在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工程中心内参与工程实践。其中到其它院系参与工程实践时间不少于2个月;

4、在开课前完成拟开课程的教案、讲义和习题,并对该课程助课,且通过由所在教学单位组织的试讲;

5、参与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确定科研方向,每学年完成学术论文1篇。

(二)指导教师(乙方)

1、落实青年教师指导计划,指定青年教师必读书、参考书,每月定期辅导2次;

2、分析教材,指导、审阅青年教师教学计划和教案;

3、安排、指导试讲,检查青年教师教案、查阅听课笔记,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4、帮助青年教师尽早确定科研方向,指导其参与科研项目的申报、科研项目的进行和学术论文的撰写等;

5、督促青年教师做好实验室工作、工程实践和学生工作总结。

(三)所在院系(丙方)

1、给青年教师指定指导教师;

2、对青年教师指导过程的资料建立档案;

3、给青年教师培养提供必备条件。

四、考核与奖惩

培养指导期满后,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与指导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教学单位一份、人事处备案一份。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所在院系 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