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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汽院人发[2016] 23号)

发布者:师资科  时间:2016-12-28 11:08:00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

现将我校教师、实验系列人员2016年度职称初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专任教师(含思政教师)或实验岗位上,现无职称的人员(今年上半年已申报职称人员此次不用填报),条件为:

1、本科毕业满一年,或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可初定为助教或助理实验师。

2、获博士学历和学位者,可初定为讲师。

二、申报程序

1、由本人到所在单位申报,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等进行审核。

2、所在单位汇总申报人员信息,填写《2016年度职称初定人员名册》(见附件)。

3、所在单位将《2016年度职称初定人员名册》(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各1份)于12月30日前交人事处梁老师审核,审核无误后到财务处缴费。缴费后凭缴费单据到人事处领取《初评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4、申报人填写《初评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由所在单位填写考核鉴定意见后,经单位汇总于2017年1月7日前统一交人事处。

三、注意事项

1、评审费每人80元。

2、表格填写说明见附件。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初评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填写说明》

1、填表日期

本科和硕士表格中封面和3-4页中各项填表时间(含所在单位考核意见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至30日之间的日期;博士上述填表时间为获博士学历后,调入我校的次月月底。例如某博士2016年6月获博士学历,9月调入我校,则填表时间为2016年10月底。

2、封面

单位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拟评职务按岗位为“助教”或“助理实验师”或“讲师”。

3、基本情况

贴1寸登记照。“最高学历”一栏学制为“硕士研究生三年”、“博士研究生三年”,依此类推。

4、见习期工作情况和工作小结由本人填写。奖惩情况没有的就填“无”。

5、“所在单位考核鉴定意见”由所在二级学院(部)填写,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简要说明申报人见习期间表现和是否同意其初定相应职称。

6、“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和“人社部门意见”不填。

7、1-2页中,没有的项就填“无”,不得空项。

8、表格用黑色中性笔填写,不得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