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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工人技能鉴定的通知(汽院人发[2016]5号)

发布者:梁露  时间:2016-04-19 10:36:00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十社函人[2016]34号)有关精神,现将该通知转发,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级通知

二、人员范围

我校现工勤岗位人员。

三、考核等级、工种及考试科目

考核等级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工种详见上级通知中工种表,报考时工种必须与现从事岗位一致。从事“行政后勤管理员”工种的工勤人员报考最高等级为高级工。

四、报考条件

见上级通知中申报条件

五、报名程序

1、预报:考生将信息报至所在单位,各单位审查考生情况,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册》(见人事处网“资料下载”),并于于2016年4月25日中午下班前交人事处梁露(纸质盖章和电子版各一份)。个人同时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单位统一出具申报人员现从事工种情况证明,包括现岗位和工种、从事本岗位起始时间,并盖章。注意:不认可东风公司或劳动部门的工人证书,只认可十堰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证书。

2、人事处资格复审:人事处于4月26日对考生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复审;

3、网上报名:通过人事处资格复审人员,登录网址:www.hbsrsksy.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后,打印《报名信息表》,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于5月9日下午下班前交人事处。报名时的工种、工龄、现等级要与人事处审核结果一致。未按要求报名的后果自负。

六、报名费用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1、请务必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

2、申报人务必在人事处资格申查完后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严格按要求填写。填写有误的,人事处不予上报。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