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发布通告

    人事处每年5月中旬发布申报通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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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
    组织申报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教师报名,填写《教师工程(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申报表》交人事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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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
    签订协议

    教师个人与实践单位和学校签订《教师工程能力培养三方协议书》,同时教师个人与所在学院签订《培养目标协议书》,以上材料均须交人事处本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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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
    发布文件

    人事处发布聘任企业兼职指导教师文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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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
    行前动员会

    学校召开行前动员会,发放《教师工程能力培养手册》,签订《法制及安全告知书》,购买培养期意外保险,发放劳保用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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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6
    离校手续

    教师本人根据协议时间到人事处办理离校手续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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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7
    中期检查

    学校组织中期实地检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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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8
    考核答辩

    实践期满后,学校发布考核通知,教师撰写个人总结并填写《工程能力培养考核表》,人事处组织评委对教师进行考核答辩,以文件形式公布培养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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